吉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意见吉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再次确认。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11月13日,并同意向33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吉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