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行权数量:332.72 万份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后):5.39 元/份。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4、本次行权选取自主行权的方式,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实际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计划”)中股票期权的主要情况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股权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价格(调整前):5.45 元/份。
4、授予数量: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725.80 万份股票期权
5、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包括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骨干、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期权 占本计划公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告时股本总
额的比例
核心管理骨干、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725.80 100.00% 1.32%
(78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行权安排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
三期行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50%
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25%
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25%
票期权授权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行权的股 票期权,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
7、行权条件
详见本公告“二、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6 月 16 日至 2022 年 6 月 25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情况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调整前):5.45 元/份。
4、授予数量: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725.80 万份股票期权。
5、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包括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骨干、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 占本计划
职务 期 权数量 占授予期权 公 告时股
(万份) 总数的比例 本总 额的
比例
核心管理骨干、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725.80 100.00% 1.32%
(78人)
合计 725.80 100.00% 1.3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说明
(一) 董事会就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
(二) 第一个行权期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行权期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授权日为 2022 年 7 月 11 日,因此本次激励
计划将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三)满足行权条件情况说明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