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权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7 月 11 日
●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725.80 万份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45 元/份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19.50 万股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3 元/股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11 日。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 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6 月 16 日至 2022 年 6 月 25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董事会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授予股份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向符合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向符合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三)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权日:2022 年 7 月 11 日
(2)授予数量:725.80 万份
(3)授予人数:78 人
(4)行权价格:5.45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6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计划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50%
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25%
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25%
票期权授权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期权的行权条件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 A1 或 A2 两者达成其一即可
行权安排 考核对比基 考核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A2)
准年度 营业收入
增长率(A1) 净利润目标 净利润触发
增长率(Am) 增长率(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1 年 2022 年 20% 50% 30%
第二个行权期 2021 年 2023 年 30% 80% 50%
第三个行权期 2021 年 2024 年 40% 100% 80%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各期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和“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各批次业绩考核指标与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实际达成的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A1≥100%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
A1<100% X=0%
A2≥Am X=100%
净利润增长率 An≤A2<Am X=80%
A2<An X=0%
公司层面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按照公司层面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办理相关行权事宜。根据考核结果未能行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取消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依照激励 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具体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 A B C D
标准系数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 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未能行权的当期拟行权份 额,由公司统一注销。
(7)授予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期权 占本计划公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告时股本总
额的比例
核心管理骨干、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725.80 100.00% 1.32%
(78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7 月 11 日
(2)授予数量:8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