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5 证券简称:龙源技术 公告编号:临 2022-
036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在烟台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其中李伟监事、黄中楠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伟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与会监事已知悉本次会议议案并同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2 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 年半年度)》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在国家能
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李伟先生和
黄中楠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募投项目已经结项,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
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李伟先生和
黄中楠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部门规章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原激励对象王英涛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 14.52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3.572元/股。本次回购金额合计为 518654.40 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工作安排,黄中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须补选非职工监事 1 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同意提名高振立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高振立女士简历
高振立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师、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高级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中国神华资本运营部职员、中国神华资本运营部计划投资处处长、产权管理处处长、产权管理处经理。现任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投资者关系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股东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