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5 证券简称:龙源技术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3,957.81 万元(截至2020 年 6 月,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8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首次公
开发行 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53.0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6,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7,378,5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08,621,5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
所于 2010 年 8 月 12 日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208 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在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支行(以下简称“石嘴山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石嘴山银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投入、实际投入及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累
号 诺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1 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 63,435.00 36,965.00 31,578.65
增产项目
2 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 5,000.00 5,000.00 5,000.00
广工程项目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500.00 4,500.00 2,186.09
合计 72,935.00 46,465.00 38,764.74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结项时,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 38,764.74 万元,其中: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31,578.65 万元;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工程项目 5,000.00万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186.09 万元。三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3,957.81 万元(截至 2020年 6 月,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节余系由于本项目建设投资少于预计;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系由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海外推广策略,海外办事处建设、参加展会费用少于预计;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工程项目无节余。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期间使用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 44,397.15 万元(未含利息收入)尚未使用。
三、历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1. 2013 年 1 月 2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3 年7月17日,公司将上述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期限未超过 6 个月。相关公告发布于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披露网站。
2. 2013 年 7 月 3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3年度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划转 9,038 万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9,038 万元募集
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限未超过 6 个月。相
关公告发布于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披露网站。
3. 2014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公司
实际使用了 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已将上述 8,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期限未超过 6 个月。相关公告发布于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披露网站。
4. 2014 年 11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公司实
际使用了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5 年 5 月 22 日,
公司已将上述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期限未超过 6 个月。相关公告发布于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披露网站。
5. 2015 年 8 月 1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到期日,公司未使用该资金,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未拨付。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合理性和必要性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13,957.81 万元(截至 2020年 6 月,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
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将全部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五届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