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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05 深市 龙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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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10-08-19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衡山路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上市保荐机构
    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1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10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9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和2009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本公司网站(http:// www.token-ito.com)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国电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控股股东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股东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龙源电力燃烧控制工程有限公司、烟台海融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通过烟台和缘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和缘”)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管及上述人员的配偶王雨蓬、宋浩、郝欣冬、郑丽丰、刘士香、王红霄六人分别承诺其持有的烟台和缘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并向本公司申报所持有的烟台和缘的股份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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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动情况,在其或其配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烟台和缘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烟台和缘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国资委以《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862号)批复,在本公司完成A 股发行并上市后,本公司国有股东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应转持的国有股由其国有出资人国电集团按照112.2万股(按本次发行2,200万股的10%乘以51%计算)乘以本次发行价的等额现金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若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有变化,则国电集团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缴纳的金额按实际发行数量相应变化。
    国电集团在《关于转持国有股充实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中承诺:在烟台龙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国电集团直接将上述112.2万股国有股按发行价折成现金上交中央金库。若烟台龙源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额有调整,则国电集团将相应调整国有股转持资金金额。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烟台龙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86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44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760万股,发行价格为53.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263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龙源技术”,股票代码“300105”;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76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8月20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本公司网站(www.token-ito.com)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8月20日
    3.股票简称:龙源技术
    4.股票代码:300105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8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200万股 4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国电集团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国电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控股股东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股东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龙源电力燃烧控制工程有限公司、烟台海融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通过烟台和缘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管及上述人员的配偶王雨蓬、宋浩、郝欣冬、郑丽丰、刘士香、王红霄六人分别承诺其持有的烟台和缘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并向本公司申报所持有的烟台和缘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其或其配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烟台和缘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烟台和缘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国资委以《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862号)批复,在本公司完成A 股发行并上市后,本公司国有股东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应转持的国有股由其国有出资人国电集团按照112.2万股(按本次发行2,200万股的10%乘以51%计算)乘以本次发行价的等额现金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若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有变化,则国电集团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缴纳的金额按实际发行数量相应变化。
    国电集团在《关于转持国有股充实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中承诺:在烟台龙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国电集团直接将上述112.2万股国有股按发行价折成现金上交中央金库。若烟台龙源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额有调整,则国电集团将相应调整国有股转持资金金额。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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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76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持股数量 (万股)
    占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非交易日顺延)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046
    23.25%
    2013年8月20日
    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
    1,650
    18.75%
    2013年8月20日
    烟台开发区龙源电力燃烧控制工程有限公司
    1,584
    18.00%
    2013年8月20日
    烟台海融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1,320
    15.00%
    2013年8月20日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小计
    6,600
    75.00%
    -
    网下配售发行的股份
    440
    5.00%
    2010年11月20日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760
    20.00%
    2010年8月20日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小计
    2,200
    25.00%
    -
    合计
    8,8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YANTAI LONGYUAN POWER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8,800万元(发行后),6,600万元(发行前)
    法定代表人:
    王雨蓬
    成立日期:
    1998年12月26日
    住 所: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衡山路9号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安装电力生产设备,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主营业务:
    主要以等离子体点火技术的应用为核心,从事燃烧控制设备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现场调试、人员培训、技术咨询等业务
    所属行业:
    C3511 锅炉及其他辅助设备制造业
    邮政编码:
    264006
    电 话:
    0535-6381618
    传 真:
    0535-6399366
    互联网址:
    www.lypower.com
    电子信箱:
    lypower@lypower.com.cn
    董事会秘书:
    郝欣冬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一)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1.通过龙源燃控持有本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曾通过龙源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