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9-091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进展
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9]265 号),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5月 13 日起暂停
上市。
2、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如公司出现《创业板上市规则》13.4.1 规定相关
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于每月前五个交易日内披露一次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披露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或“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9]265 号),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5 月 13 日起
暂停上市,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A 股
2、股票简称:乐视网
3、证券代码:300104
4、暂停上市起始日期:2019 年 5 月 13 日
二、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
1、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应收款项
截止目前,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债务处理小组最终未拿出可实质执行的完整处理方案,上市公司未因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债务解决方案获得任何现金。
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协商,尽最大努力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维护股东利益。
2、主要业务恢复
2018 年,上市公司管理层积极、持续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协商、谈判债务
解决方案同时,不放弃通过业务恢复缓解自身流动资金压力、补充上市公司元气。公司通过与供应商谈判账期延后、申请贷款额度、引入现金借款或增资等方式短期缓解上市公司资金困境。上市公司现任管理层深知业务恢复是拯救公司实质脱离困境的有效方案之一,公司现任管理层从恢复公司信誉、市场地位、提升服务质量、挖掘研发潜能等方面,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期实现经营性现金流入满足日常经营成本和费用支出。截止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
3、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2018 年度,营业成本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合计产生 33.08 亿元,
管理层尽力调整经营模式,提升运营效率,控制成本费用,使日常运营成本、CDN 费用、人力成本有了大幅下降,但并未扭转 2018 年公司持续经营性亏损局面。2019 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控制母子公司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开源节流。
4、持续完善内控管理
2018 年,公司现任管理层持续完善、改进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公司内控的
缺陷,增强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严格控制控股股东新增资金占用,并努力解决存续的大额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此后,管理层将继续依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规定对公司历史上存在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的资金往来等内控方面进行核查并完善各部门管理制度和体系,公司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健全、完善体系架构,及时对照评价体系修订已发现的缺陷和问题。
三、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1、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 条的规定,因最近一个年度的财
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未能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
2)、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3)、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4)、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未能在首个年度报告披露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6)、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或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7)、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本所三次公开谴责;
8)、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或被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若调查结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公司存在的其他风险
基于公司目前的运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1、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截止 2019 年 8 月 1 日,贾跃亭先生持有公司 92,047.0732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3.07%,其中 85,735.0114 万股已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9%;其所持有公司 92,047.0732 万股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门冻结、轮候冻结。
贾跃亭先生所有质押的股票已触及协议约定的平仓线,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发生变更的风险。
2、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债务回收风险
自 2016 年以来,公司通过向贾跃亭先生控制的关联方销售货物、提供服务
等经营性业务及代垫费用等资金往来方式形成了大量关联应收和预付款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企业对上市公司合并范围的欠款余额
达到约 28 亿余元。
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债务问题处理陷于停滞状态,公司面对诸多历史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同时面临因现金流极度紧张引发大量债务违约,进而被动应对诸多诉讼和无法短期内执行的判决,上述问题直接关系到公司未来生存
和发展。
3、债务规模巨大且短期内无法解决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约
33.55 亿元,主要为应付供应商及服务商欠款。公司一直持续努力与供应商等债权人就债务展期、偿还方案谈判,为公司生产经营创造条件。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长短期借款共约 5.55 亿
元,其他流动负债约 33.04 亿元,主要为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等借款。
截止目前,公司未偿还完毕天津嘉睿 2017 年 11 月借款及融创房地产代乐视
网垫付的中泰创盈贷款本息。
公司面临因现金流极度紧张引发大量债务违约,进而被动应对诸多诉讼和无法短期内执行的判决,公司金融和市场信用跌入谷底,业务开展遭受重重阻碍。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因(2018)京 0105 执 13288 号、(2018)
京 0105 执 13290 号、(2018)京 0105 执 13714 号、(2018)京 0105 执 13712
号、(2018)京 0105 执 13713 号、(2018)京 01 执 445 号、(2018)京 0108
执 16181 号案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持续经营性亏损风险
2018 年度,乐视网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约 15.58 亿元,其中,
运营业务(广告投放业务及付费业务)共计产生营业收入约 8.54 亿元,占比54.82%;版权分销及电视剧发行收入约 2.71 亿元,占比 17.43%。以上收入较 2017年同期相比呈现大幅度的下滑趋势,主要系 2018 年公司品牌信誉持续受损,公司经营处于低谷状态。
2018 年收入规模大幅减少的同时,关联方应收款项坏账损失、公司前期购
置的影视版权等长期资产摊提成本逐年摊销、因收入水平下降导致的长期资产估值调整主要导致了 2018 年公司的经营性亏损;此外,在大量关联方债权无法得到偿还的情况下,公司大量有息债务无法进行偿付且不断产生财务费用,进一步加大了亏损影响。2018 年度,营业成本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合计产生 33.08亿元,管理层曾尽力调整经营模式,提升运营效率,控制成本费用,使日常运营成本、CDN 费用、人力成本有了大幅下降,但并未扭转 2018 年公司持续经营性亏损局面。
特别地,2018 年非上市体系关联方经营情况持续恶化、未有任何好转,历
史债权回收困难加大,该部分债权坏账风险加重,由此产生的资产减值是造成2018 年度大额经营性亏损的重要因素;此外,因乐融致新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前期亏损转回也是影响经营性亏损的因素。
5、违规对外承担回购责任的风险
2018 年 4 月 18 日、6 月 4 日、7 月 9 日,公司分别公告了《关于对深圳证
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2018-096)、《关于就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内部核查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1),披露了公司违规对外关联担保相关事项。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9),公告了裁决支持乐视体育股东前海思拓全部仲裁请求。公司作为被申请人之一,面临被要求与其他乐视体育原股东共同承担前海思拓股权回购款等裁定结果。
公司认为上述案件在未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审批、审议、签署程序、上市公司未授权代理人签订合同背景下,时任管理层作为签订合同人没有代理权,其签订行为应不发生法律效力;基于司法体系对违规担保的一系列政策法规精神及最高院相关会议纪要,上市公司对乐视体育违规担保案件不应产生法律效力。
截止目前,乐视体育 15 方股东已对上市公司提起仲裁申请,除此次案件已
出具仲裁结果外,其他 14 方股东仲裁仍在审理过程中;如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案件均被判决败诉,很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承担无法解决的巨大债务。经公司内部测算,乐视体育两轮融资本金 84 亿余元,若均按照每年 12%的单利计算,最大回购责任涉及金额 110 亿余元(具体情况见《关于就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内部核查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始终从中小股东、债权人利益角度出发:一方面不放弃对债务方诉讼并采取保全措施、追回(或转卖)过往投资版权资源以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一方面通过涉足尝试创新业务改善公司现金流、与供应商等债务人谈判债务重组减小公司整体债务规模。除此以外,上市公司仍坚持并加紧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追讨债务偿还,要求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今日寸步难行局面负责、采取可实施弥补措施。公司将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方式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2、投资者咨询方式:
电话: 010--50963749
邮箱: ir@le.com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