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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8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9年5月31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2019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公司本次会议由第四届董事会召集,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9年6月28日上午8:00在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乐融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延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15:00至2019年6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9日,公司总股本3,989,440,192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股份349,615,4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76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016,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346,599,1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687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0人,代表股份8,19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0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016,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2人,代表股份5,176,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98%。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790,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59%;反对3,78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30%;弃权3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6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3149%;反对3,78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2139%;弃权3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11%。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155,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23%;反对6,44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443%;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1566%;反对6,44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6970%;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5%。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3.00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104,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377%;反对6,49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588%;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5341%;反对6,49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3194%;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5%。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4.00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6,626,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50%;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5161%;反对2,87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0364%;弃权1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75%。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5.00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118,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18%;反对6,44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441%;弃权4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074%;反对6,44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6896%;弃权4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29%。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6.00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6,913,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72%;反对2,6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480%;弃权8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


  同意5,49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0227%;反对2,6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9167%;弃权8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06%。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7.00审议关于《公司及并表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740,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38%;反对1,87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188%;反对1,87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88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8.00审议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208,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16%;反对2,36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77%;弃权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6244%;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65%。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9.00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305,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93%;反对2,27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500%;弃权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071%;反对2,27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7364%;弃权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65%。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0.0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9年5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432,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55%;反对2,13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19%;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3535%;反对2,1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107%;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58%。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
议案11.00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6,416,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51%;反对3,19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9603%;反对3,19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03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