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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2018/08/24)

公告日期:2018-08-24


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8-122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预计2018年1-6月亏损范围110,514.08万元~111,014.08万元,将导致公司至2018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

    2、目前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正在竭力解决公司的经营困难,但由于关联方债务导致公司资金问题尚无法得到解决,下半年存在持续亏损的可能性。如经审计后公司2018年全年净资产为负,公司存在股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3、上市公司与非上市体系关联方间债务处理进展存在因乐视控股等非上市体系关联方公司自身债务问题导致与上市公司债务处理无法进行的风险,且相关债务处理需要较长时间、完成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市公司短期无法获得现金支持,因资金缺乏导致的上市公司经营困境并不能直接、有效解除,仍存在2018年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一、被暂停上市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或“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发布了《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并进行了业绩变动原因及解决方案的说明。

    2018年上半年,公司预计亏损范围110,514.08万元~111,014.08万元。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至2018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同比大幅下滑,亏损严重(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目前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正在竭力解决公司目前的经营困难,但下半年存在持续亏损的可能性。公司与非上市体系债务处理意向达成后,其解决质量、效果
将对公司2018年全年及以后的财务状况和结构产生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现任管理层也在努力推进与非上市体系之间后续谈判进度,期望非上市体系可以更加重视、重点解决其与上市公司之间债务问题。对于后续可能造成上市公司潜在承担的担保、诉讼赔偿等或有责任、债务,上市公司将依法保留向非上市公司相关方继续追索、起诉的权利。

    但就目前与非上市体系关联公司谈判进展及推动情况,后续谈判效果仍很大程度依赖大股东处理意愿及态度。上市公司未因债务解决获得直接现金流入,抵债获得资产进行处置取得现金需要较长时间且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市公司短期无法从目前已达成的关联方债务问题解决计划获得现金支持,因资金缺乏导致的上市公司经营困境并不能直接、有效解除。

    此外,非上市体系关联方就债务问题解决的实质性落地和执行也存在变动可能性。此过程中,上市公司期望双方可以共同促进债务问题解决方案的达成,公司管理层会积极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及中小股东利益,尽最大可能保障公司员工和公司债权人的潜在权利。

    如经审计后公司2018年全年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相关规定,公司出现“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在披露其后首个半年度报告时”应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之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直至暂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二、公司存在的风险

  基于公司目前的运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1、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公司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预计为负,主要原因为:
  (1)公司上半年经营性亏损;

    (2)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融致新”)股东乐
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控股”)所持乐融致新注册资本处于冻结状态且已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直接影响乐融致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无法进行,导致乐融致新增资工作无法如期完成。

    如2018年下半年持续亏损,则公司存在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后为负的风险。

    2、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8年下半年存在持续亏损的可能性,如经审计后公司2018年全年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相关规定,公司出现“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3、股权拍卖的风险

    2016年,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控股”)以持有乐融致新10%股权进行质押,为乐融致新取得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贷款本息合计11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强制执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目前,乐视控股质押的股权已进入司法拍卖程序,拍卖所得款项将用于乐融致新偿还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贷款,同时抵减非上市体系关联方对乐融致新债务。目前拍卖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拍卖成交金额尚不确定。

    4、乐融致新增资无法完成的风险

    乐融致新股东乐视控股持有其股权处于冻结状态,且将进入司法拍卖程序。根据林芝利创、京东邦能与公司签署的《增资协议》,第二期交割条件涉及“公司完成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分别提供予本轮投资方”。

    根据各方协议约定,如果公司在2018年9月30日前无法达成第二期交割条件,投资方有权终止协议,可能直接导致本次乐融致新增资失败。

  此外,本次乐融致新进行工商变更仍需要各原股东签署、盖章过程性文件(涉及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鑫乐资产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杭州湾新区乐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股东),以符合本次增资交割所需条件。

    公司现任管理层将全力积极推进乐融致新增资工作,期望得到有关主管部门、
乐融致新股东的继续支持和配合。此次增资工作对缓解乐融致新资金紧张具有一定正面作用,一定程度满足公司亟待解决的资金需求,有益于乐融致新的业务发展。

  三、风险提示的安排

    2018年7月13日、2018年7月20日、2018年7月27日、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2018-107、2018-108、2018-109、2018-117、2018-1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公司将继续履行上市公司的有关义务,之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暂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四、其他事项

    1、经上市公司与非上市体系公司不断沟通,目前双方已达成认定债务规模约67亿左右,最终确定数据以双方签署协议为准。公司目前面临的资金困境和历史债务压力已对上市公司业务、资本市场信誉、品牌建立和恢复形成巨大障碍,公司现任管理层持续督促非上市关联公司推进债务解决,但本次债务处理进展很大程度依赖大股东处理意愿和实际执行,上市公司期望非上市体系更加重视债务问题处理落地并实质性推动执行,截止目前,仍未形成全面有效解决。具体情况详见《关于与非上市体系债务问题解决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0)。
  2、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3、投资者咨询方式:

    电话:010-51665282

    邮箱:ir@le.com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