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控股 公告编号:2023-72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达刚控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重组方案自完成相关批准或者核准、注册程序之日起 60 日内未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于期满后次一交易日披露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并在此后每 30 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基本情况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西安大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售公司所持有的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众德环保”)52%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众德环保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对外进行了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送达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重组问询函,公司
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2023 年 3 月 23 日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回复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及《达刚控股: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8);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
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4 日、2023 年 3 月 4 日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重大资产出
售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及《达刚控股: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2)。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 年 4 月 28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3 年 6 月 29 日、7 月 29 日、8 月 29 日,公司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并结合
项目的进展情况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1、2023-66、2023-68)。
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之约定,本次标的股权交割的前置条件主要如下:1、交易对方西安大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 6 个月内,累计支付价款超过交易对价的 50%(含50%);2、众德环保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 6 个月内,并于本次交易交割前,向上市公司偿还全部存续债务及利息。
公司目前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推进上述股权交割前置条件的完成,同时,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