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1-087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对本次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发行数量部分的内容进行了 相应的调整,涉及调整的内容具体如下:
2.4 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212,000,000 股(含 212,000,000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 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股票发行股量将相应调整。
为了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情况,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前提下,对于参与竞价过程的认购对象,将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认购本次认购数量的上限,并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后股份数量的上限。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212,000,000 股(含 212,000,000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为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于参与竞价过程的认购对象,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上限不超过 82,000,000 股(含本数),且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后股份数量的上限不超过 82,000,000 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股票发行数量、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的上限、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后股份数量的上限将相应调整。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次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其他
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