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1-086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因
考虑本次审议议题紧急,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
等方式发至全体监事,且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征得各位监事同意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梅芬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 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发行数 量部分的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涉及调整的内容具体如下:
2.4 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212,000,000 股(含 212,000,000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股票发行股量将相应调整。
为了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情况,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前提下,对于参与竞价过程的认购对象,将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认购本次认购数量的上限,并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后股份数量的
上限。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212,000,000 股(含 212,000,000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为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于参与竞价过程的认购对象,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上限不超过 82,000,000 股(含本数),且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后股份数量的上限不超过 82,000,000 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股票发行数量、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的上限、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后股份数量的上限将相
应调整。
表决结果:3 名与会监事,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预案依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相关规定而进行 修订,有利于推进本次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后续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表决结果:3 名与会监事,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