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3 年 4 月 18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0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40,214.98 万
股的 0.50%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4.28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3 年 4 月 18 日
为授予日,以 4.2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 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双林股份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1、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40 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
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公司独立董事与监事不在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之内,激励对象包含实际控制人之一邬维静女士。
2、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之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本次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划拟授予权益 公告之日公司
(万股) 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邬维静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30.00 2.06% 0.07%
陈有甫 董事 25.00 1.72% 0.06%
葛海岸 董事 25.00 1.72% 0.06%
朱黎明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5.00 1.72% 0.0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136 人) 1,152.00 79.07% 2.86%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1,257.00 86.27% 3.13%
预留部分 200.00 13.73% 0.50%
合计 1,457.00 100.00% 3.62%
注:1、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3、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参照首次授予的依据,公司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4.98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4.98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一致,为每股 4.98 元。即满足预留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4.98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
(四)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期以及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40%
留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票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五)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期
目标值(P) 触发值(Q)
第一个归属期 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1.7亿元 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1.4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 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当年目
增长率不低于105.77%即14,740万元 标值的80%即11,792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 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当年目
增长率不低于141.79%即17,320万元 标值的80%即13,856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实际完成值(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P X=100%
Q≤A<P X=80%
A<Q X=0%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
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目标值(P) 触发值(Q)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 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当年目
增长率不低于105.77%即14,740万元 标值的80%即11,792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1年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