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1-049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 2819 号 A616 房
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3、会议应参加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双广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星联天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联天通”)3,000 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将增强公司的偿债保障,有利于降低成本。本次公司为星联天通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有助于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星联天通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提供反担保的事项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反担保的相关事项,并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与
关联方深圳摩吉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3,55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5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
贾幼尧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回购注销完成了公司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 26,080,210 股,注册
资本和总股本相应减少。因此。公司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说明列示如下表:
序 修改前 修改后
号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6,386.2485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3,778.2275 万
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为6,840 第十九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为6,840
万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本总额 万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本总额
2 为5,13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为5,13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1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1,71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目前,公司股份总数为176,386.2485万股,全部为 目前,公司股份总数为173,778.2275万股,全部为
普通股。 普通股。
详细情况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 6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目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系统中所载总股本为 1,737,782,275
股,注销股份回购专户 7,905,467 股股份及扣除已公告回购但尚未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598,954 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1,729,277,854 股,注册资本将减少至 1,729,277,854 元,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公司拟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修订前: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按照公司目前股本测算(公司当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系统中所载总股本 1,763,862,485 股,扣除股份回购专户 7,905,467 股及已公告回购但尚未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总股本将减少至 1,729,277,854 股),预计本次发行总数不超过 518,783,356 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修订后: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按照公司目前股本测算(公司当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系统中所载总股本为 1,737,782,275 股,扣除股份回购专户 7,905,467股及已公告回购但尚未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将减少至 1,729,277,854 股),预计本次发行总数不超过 518,783,356 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
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公司编制了《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更新了《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更新了《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更新了《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议案》
公司最近五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公司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
学城开创大道2819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