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〇年五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公司”或“本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计划最终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期计划的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本期计划合同及相关协议尚未签订,本期计划合同能否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0,000.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持有人的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公司提取业绩承诺超额利润奖金以及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的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参加总人数不超过 30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由本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负责具体管理事宜。
5、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
6、以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上限 10,000.00 万元和按照公司 2020 年 5 月 29 日收
盘价 5.32 元/股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量约为 1,879.6992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7%,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5%,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存续期满可展期。其中,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得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8、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的6 个月内,员工持股计划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并每个月公告一次购买股票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等具体情况。
9、公司控股股东刘双广先生为本次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提供保本保障。为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行使相关权利,刘双广先生承诺不因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供保本保障而控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时,所有股票变现后,在扣除该计划存续期内发生的全部费用后,根据可分配给员工的最终金额,如低于本金,则有公司控股股东刘双广先生对员工自有资金本金进行兜底补足。如上述可分配给员工的最终金额高于或等于本金,则员工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时的资产在扣除各类相关税费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和收益进行分配。刘双广先生提供保障资金的来源包含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等。
1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11、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 录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5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5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5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及股票来源......6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7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风险防范及隔离措施......8
七、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3
八、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终止、展期及持有人权益额处置......14
九、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15
十、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6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16
释 义
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指 全称
高新兴、公司、本公司 指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指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的方式购买和持有的高新
标的股票 指
兴股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劳动合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
《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 指
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草案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 4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 4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正式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的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参加总人
数不超过 30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0,000.00 万元,其中公司董事 1 人,
监事 1 人和公司其他符合参与标准的员工,参加总人数不超过 300 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与其他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出资比例如下:
持有人 职务 拟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方英杰 董事 3.500 35.00%
黄海涛 监事 20 0.20%
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 6,480 64.80%
合计 10,000 100.00%
注:最终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金额以参与对象实缴出资为准。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及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公司提取业绩承诺超额利润奖金以及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其中,公司提取的业绩承诺超额利润奖金将在代扣代缴员工个税后的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资金。最终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金额以参与对象实缴出资为准。
公司未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