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18-004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对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6年12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5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
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认真核查,于2017年1月6日在《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中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列入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2017年1月1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得到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四)2017年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由于原 7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对象由814人调整为740人,
原74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一部分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剩余部分作为
预留。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3,8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变,其中首次授予3,362.9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13%;预留437.1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41%。该次会
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74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3,362.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月25日。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7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认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17年1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74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3,362.9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2017年5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或调整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量额度,公司将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对象由740人调整为552人,原188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一部分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剩余部分作为预留。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3,8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变,其中首次授予3,182.3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96%;预留617.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57%。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17年5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2017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刘建果、王慧、张全斗、胡雯等10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13,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9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18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将原定按照两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为按照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份数调整为262.70万股;将原定按照四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份数调整为355.00万股。同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调整事项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如下:
1、公司将原定按照两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为按照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份数从553.9万股调整为262.70万股。该部分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本次调整前: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
第一个解锁期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5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
第二个解锁期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5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次调整后: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
第一个解锁期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
第二个解锁期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
第三个解锁期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公司将原定按照四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份数从
63.8万股调整为355万股,每期可解锁比例调整为均为25%。该部分预留的限制性
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本次调整前: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12
第一个解锁期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24
第二个解锁期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 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36
第三个解锁期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 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48
第四个解锁期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60 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次调整后: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12 25%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比例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24
第二个解锁期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