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17-093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8,08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423%;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其中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46,080股,回购价格为1.203元/股;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422,000股,回购价格为7.67元/股;
3、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06,587,571股变更为1,106,119,491股。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其实施情况分别说明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公司于2012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及公司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方案,公司修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13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修订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进行核实。
3、201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日程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调整前为158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4.2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7,784万股的3.73%;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为145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2.8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7,784万股的3.50%。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3年4月24日,同意授予145名激励对象622.80万股限制性股票。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进行核实。
5、2013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前为145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2.8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7,784万股的3.50%;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为143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8.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7,784万股的3.48%。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进行核实。
6、2013年6月17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登记工作全部完成。
7、2014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黄京春、邓新发、雷显宇和郭光林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对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8、201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同意按照《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9 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72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9.24%,占公司总股本的0.98%。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9、2014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3,800股,由此本公司总股本将从183,864,000股减至183,490,200股。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对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10、201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同意由董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次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9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3.52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6.65%,占公司总股本的0.8976%。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11、201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080股,由此本公司总股本将从1,074,764,571股减至1,074,718,491股;同意由董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次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8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38.656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5.34%,占公司总股本的0.78%。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时,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2、2016年2月1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93名激励对象授予4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2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进行核实。
4、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在办理缴款登记时,共有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自动放弃认购权益,合计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0.50万股,本次最终参与限制性股票认购对象共87名完成缴款,合计实际到账限制性股票认购金额3,076.15万元,共计认购限制性股票399.50万股。至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399.50万股,较初始核准的授予数量减少了0.50万股。
2016年4月11日,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股份登记手续。本期限制性股票最终登记的授予数量为399.50万股,授予对象共87名,授予日为2016年2月25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