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17-016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1月25日。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一)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授予价格: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96元。
3、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8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前一日公司总股本1,074,764,571股的3.54%。其中首次授予3,362.9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13%;预留437.1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41%。
4、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740人,包括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
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与直系近亲属。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的总额 性股票总数 股本的比
(万份) 的比例(%) 例(%)
1 侯玉清 董事、总裁 200 5.26 0.19
2 方英杰 董事、副总裁 100 2.63 0.09
3 陈婧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0 0.26 0.01
4 付洪涛 副总裁 10 0.26 0.01
5 黄国兴 副总裁 20 0.53 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及董
6 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735 3,022.90 79.55 2.81
人)
预留 437.10 11.50 0.41
合计 3,800 100.00 3.54
注: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解锁时间安排: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按照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份数为2,427.90万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30%
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30%
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40%
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按照五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份数为 935.00万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20%
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20%
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20%
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四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20%
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五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20%
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关于解锁时需满足的公司业绩条件,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为2017至2019年三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于可解锁期超出上述考核期的限制性股票(含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不再设置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指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 2017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35,000万元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 2018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42,000万元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 2019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50,400万元
本计划中所指的净利润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年度经营目标、经营单位重点工作计划和公司财务考核指标,从经营单位绩效和个人考核绩效进行综合考核,权重范围分别为40-60%、40-60%。以上考核内容在公司绩效管理的个人指标中体现。被考核的激励对象在解锁期前一年度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档次,考核结果与解锁比例对应关系如下: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考核得分(S) S≥90 90>S≥80 80>S≥60 S<60
考核系数 1.00 S%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考核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
根据公司《考核办法》,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或及格,则激励对象当期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依照相应比例解锁,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当期所获授的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12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5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的
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认真核查,于2017年1月6日在《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中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列入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7年1月1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得到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7年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
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原 7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对象由814人调整为740人,原74名激励对象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