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15-097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17日,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高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领投资”或“出租人”)与福建省连城县教育局(以下简称“承租人”)签订了《项目定期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租赁货物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贰拾柒万贰仟贰佰肆拾元整(125,272,240.00)。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出租人收到承租人足额支付的首付款、租赁保证金和租赁手续费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本合同租金总期数共10期,租赁期限48个月。预计起租日为2015年07月,预计最后一期租金日为2019年6月。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本合同虽已正式签订,但承租人尚未足额支付的首付款、租赁保证金和租赁手续费,合同生效仍存在不确定性。
(2)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较长,租金总期数共10期,租赁期限48个月,在整个租赁期限内存在租赁货物损坏、灭失及租金不能如期支付的风险。
4、根据合同履行进度以及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预计本合同将对本公司2015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本同出租人:广东高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萝岗区开创大道2819号A204室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方英杰
高领投资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PPP租赁业务和医疗、教育、交通等行业的信息化集成业务。股东情况:本公司出资510万元,占高领投资注册资本比例为51%;广州长城赛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0万元,占高领投资注册资本比例为5%;自然人郑丽芬认缴出资440万元,占高领投资注册资本比例为44%。
2、本合同承租人:连城县教育局
地址:福建省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32号
3、本公司、高领投资最近三年未与连城县教育局发生业务关系。本公司、高领投资与连城县教育局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项目定期租赁合同
2、合同签署时间:2015年7月17日
3、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出租人收到承租人足额支付的首付款之日起生效。
4、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贰拾柒万贰仟贰佰肆拾元整(125,272,240.00)。
5、合同主要条款
(1)交易性质及租赁货物: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工程建设、货物(以下简称“租赁货物”)的要求采购租赁货物,出租人取得该租赁货物所有权或建设完成后将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租赁货物主要包括两个实验小学,含建筑、绿化、停车位及教学文体设施等。
(2)租金支付:除首付款(预付租金)外,剩余租金由承租人分十期向出租人支付,每6个月支付一期。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无条件同意按本合同及《实际租金支付表》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和其他应付款项。如承租人迟延付款,则自租金支付日起,每迟延一月,按所欠租金额的月百分之一计算逾期利息。出租人有权从承租人每次支付的款项中首先抵偿逾期利息,直至所有逾期利息清偿完毕为止。
(3)首付款(预付租金):承租人应向出租人分两期支付本合同的首付款合计人民币35,040,000.00元。其中,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出租人支付首付款人民币20,000,000.00元,随后一个月内支付首付款人民币15,040,000.00元。
(4)租赁货物的所有权:租赁期限内,出租人拥有本合同及附件所记载的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承租人享有完全使用租赁货物的权利。若承租人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虽有违约但已全部得以救济,且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完最后一期租金后,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自动转为承租人所有。
(5)违约和补偿:承租人出现未按期向出租人足额支付租金及其它应付款项、非正常地及违反公平原则而出售、转移、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其全部或绝大部分业务或资产等违约责任时,则出租人有权采取要求承租人立即支付本合同下的全部逾期利息、所有到期和未到期租金、留购款及其它应付款项及依法追究承租人相关责任等救济措施。
(6)合同生效及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出租人收到承租人足额支付的首付款、租赁保证金和租赁手续费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除非经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提前终止或撤销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陆份,出租人肆份、承租人贰份,具同等效力。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总金额为125,272,240.00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6.99%,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以及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预计该项目将对本公司2015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次合同的签署为公司进一步拓展PPP租赁业务和医疗、教育、交通等行业的信息化集成业务奠定良好的基础,符合公司在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方面的产业布局。公司将持续做好新的业绩增长点的培育工作,以保证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地发展。
3、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高领投资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高领投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对方连城县教育局形成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高领投资与连城县教育局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承诺将及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3、备查文件:高领投资与连城县教育局签订的《项目定期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