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14-015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
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
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
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6,000股,由
此本公司总股本将从184,020,000股减至183,864,000股,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2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及公司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方案,公司修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13年2
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修订后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
单(调整)进行核实。
3、201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高
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日程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调整前为158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664.2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7,784万股的3.73%;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为
145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2.8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7,784万股的
3.50%。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3年4月24日,同意授予145
名激励对象622.80万股限制性股票。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进行核实。
5、2013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前为145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2.80
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7,784万股的3.50%;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为143人,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8.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7,784万股的3.48%。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名单(调整)进行核实。
6、2013年6月1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登记工作全部完成。
二、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黄京春、邓新发、雷显宇和郭光林于2013年4月24日分别获
授公司限制性股票60,000股、60,000股、18,000股和18,000股,并按时足额缴
纳认购款项。授予股份已于2013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激励对象黄京春、邓新发、雷显宇和郭光林四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并已办理完
成相关离职手续,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十章本计划的变更和终
止”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自辞职之日起尚未解锁的标的股票由公司
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回购并注销,以及公
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规定,公司拟对黄京春、邓新发、雷显宇和
郭光林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