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098 深市 高新兴


首页 公告 高新兴:关于参与铜仁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投标的提示性公告

高新兴:关于参与铜仁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投标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2-10-19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12-046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铜仁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投标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参与铜仁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投标,结果尚存在较大不
确定性,即使预中标,也存在废标的可能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椐实际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一、公司前次参与项目投标情况
    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30 日参与了铜仁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的投
标,并于 2012 年 9 月 5 日在铜仁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中以国内公开
招标方式预中标,详细情况见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2-042)。
    2012 年 9 月 12 日,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网站(www.trxzfw.com)
公示了《铜仁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系统集成商)废标公告》,确定本次
招标作投标无效处理。详细情况见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铜仁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废标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2-045)。

    二、本次投标情况说明
    2012 年 9 月 29 日,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铜仁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
(www.trxzfw.com)刊登了《铜仁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系统集成商)公
开招标公告》,公告及采购项目补充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1、采购人:铜仁市公安局
    2、项目编号:TRZFCG-2012-057
    3、项目名称:铜仁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系统集成商)
    4、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的条件;
    5、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1)有效
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3)
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4)系统集成商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以上(含壹
亿元);(5)系统集成商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
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证》资质或省级(含省级)以上安
防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资质原件和复印件;(6)系统集成商所提供的
前端监控设备必须是 2008 年以来连续三年被 A&S 安全与自动化杂志评为中国安
防十大品牌(数字监控或视频监控)行业公司产品,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7)
项目性质:BOT 模式(企业建、政府租、公安用),租赁期限 5 年(含 5 年,
但不含建设期),5 年后系统所有资产自然归政府所有。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 年 9 月 29 日至 2012 年 10 月 18 上午 9:00—
12:00,下午 13:30—17:00
    7、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10 月 19 日下午 15:00
    8、开标时间:2012 年 10 月 19 日下午 15:00
    9、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购买了招标文件,决定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铜
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于 2012 年 10 月 19 日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评标。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鉴于公司股票近期出现异常波动,经征询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
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经自查,公司决定参与本次投标事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
和相关人员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没有泄漏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股
票、没有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3、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