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5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
任期已届满,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召开了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了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其中非独立
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具体成员如下:
董事长:师利全先生
非独立董事:师利全先生、包锋先生、李超女士、马毓女士
独立董事:董群先先生、韩海鸥先生、张原峰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董群先先生、韩海鸥先生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原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投资委员会:由师利全先生、包锋先生、韩海鸥先生组成,其中韩海鸥先生为独立董事;董事长师利全先生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董群先先生、包锋先生、韩海鸥先生组成,其中董群先先生和韩海鸥先生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董群先先生担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张原峰先生、师利全先生、韩海鸥先生组成,其中张原峰先生和韩海鸥先生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张原峰先生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韩海鸥先生、师利全先生、董群先先生组成,其中韩海鸥先生和董群先先生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韩海鸥先生担任召集人。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其中非职工
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成员如下:
监事会主席:罗东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罗东先生、邹梦华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张秀敏女士
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不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师利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师利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马晨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晨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马晨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大洋路 126 号
联系电话:0755-81451722
传真:0755-81451722
电子邮箱:zhiyun_ir@zhiyun-cn.com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后,均无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勇先生、杜鹃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且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勇先生、杜鹃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陈勇先生、杜鹃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的个人简历:
1、师利全:男,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为深圳市
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创始人,现任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师利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707,6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6%,为公司
第一大股东。师利全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师利全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2、包锋:男,198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9 年 7 月至 2022 年 3 月,曾任苏州日月新半导体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监;2022
年 3 月至今,任日月新企业服务(苏州)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监,负责日月新集团中国区业务。2017 年至 2020 年担任工信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专家。现任公司董事。
包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锋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3、李超:女,199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5 年 4 月-2019 年 9 月,任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采购专员;2019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出纳。现任公司董事。
李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 股,并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4,514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9%。李超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超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4、马毓:女,198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4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龙华新区青年企业家协会副秘书长;2017 年 9 月至今,
任北京励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市同创至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马毓女士系深圳市同创至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其实际可支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为 2,005,1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其中深圳市同创至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珠海同创智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157,7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珠海同创智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47,4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马毓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马毓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二、独立董事的个人简历:
1、董群先:男,196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研
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具有中国注册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等资格。曾担任多家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合伙人职务,拥有 22 年的会计和审计专业经验。2018
年 2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大连三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已退休。现任
公司独立董事。
董群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董群先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2、韩海鸥:男,196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具有律师资格证书。2014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市隆安(大连)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韩海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