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1-133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福建省星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实施后,公司不再持有福建省星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一、交易概述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甲方”)为优化资产
结构及资源配置,拟将持有的福建省星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民智联”)25%股权以人民币 387.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弘安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安投资”、“受让方”或“乙方”)。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星民智联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弘安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薛云
注册资本:45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MA2XRRPD7L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 36 号彩虹科技大楼
4 层
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18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对互联网业、信息服务业、贸易业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营销策划(不含限制项目);网络技术、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结构:自然人薛云持有 98%份额,自然人赵嘉持有 2%份额。
2、公司与弘安投资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弘安投资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星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迎彤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2YDXD72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 33 号 3 号研发楼
成立日期:2017 年 7 月 14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商用密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目前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0.00% 1,800.00
2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5.00% 750.00
3 弘安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 450.00
合计 100.00% 3,000.00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12-31(经审计) 2021-08-31(经审计)
资产总额 5,959,031.74 2,139,212.21
其中:应收账款 537,584.74 220,787.55
负债总额 5,309,577.42 1,451,171.02
股东权益合计 649,454.32 688,041.19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8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8,063,152.05 1,094,083.05
营业利润 -10,599,731.79 38,586.37
净利润 -10,689,775.35 38,586.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7,419.18 -1,108,406.59
3、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系公司持有的星民智联 25%股权。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星民智联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星民智联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的情形,星民智联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人,不存在涉及有关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弘安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公司:福建省星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价格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司 25%股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
为人民币 387.5 万元。
3、交易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生效条件:本协议书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支付方式:现金
支付期限:(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
转让款的 50%,即人民币 193.75 万元;甲方在收到该笔股权转让款后,配合乙方完成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剩余 50%款项,即人民币 193.75 万元。
4、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另予以补偿。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另予以补偿。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为综合考虑星民智联现阶段运营情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确定本次转让公司持有的星民智联 25%股权定价为人民币 387.5 万元。
六、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出售资产不存在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
2、本次出售资产不存在管理层人事变更等情形,不会导致交易对方成为潜在关联方。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4、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转让星民智联 25%股权,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降低
企业经营风险,提升公司质量及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预计本次股权转让将产生收益 116.56 万元(不包含定价基准日至股权交割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最终结果仍需以年度审计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星民智联股权。
同时,公司对受让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进行了考察,认为受让方具备相应的支付及偿还能力,公司设置了合理的违约责任条款等保障款项回收的措施,公司收回该等款项的风险较低。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此次转让持有的星民智联25%股权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升公司质量及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表决时,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交易。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