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1-072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7 月 9 日上午 09:30-11:00 时,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7 月 5 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1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张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选举张曦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曦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选举吴一禹先生、黄文灿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吴一禹先生、黄文灿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选举及组成情况如下:
1、选举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经过充分讨论和认真选举,由张曦先生、林治洪先生、吴一禹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张曦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2、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经过充分讨论和认真选举,由卢永华先生、王斌先生、李虹海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卢永华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3、选举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经过充分讨论和认真选举,由郭小东先生、卢永华先生、黄文灿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郭小东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4、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经过充分讨论和认真选举,由蒋志翔先生、王斌先生、张曦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蒋志翔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上述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张曦先生提名,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吴一禹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吴一禹先生提名,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文灿先生、吴梁斌先生、郭宪勇先生、施建安先生、王隽女士、游海涛先生、李虹海先生、陈东红先生、陈江生先生、张昱女士、郭骁昌先生、刘敏女士、赵研先生、吴天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陈东红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管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张曦先生提名,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虹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虹海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周丽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丽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梦茵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韩梦茵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2021 年 7 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吴
一禹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中国银行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张
曦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年7月9日
一、董事长
张曦,男,生于 1968 年 11 月,中国国籍。1990 年 7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贸易
系,获学士学位。2004 年至今,任骏杰置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05 年至今,任骏豪地产(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09 年至今,任香港骏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至今,任侨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起至今,任香港骏豪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8 月,担任公司董事;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2018
年 6 月 2021 年 7 月,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2021 年 7 月 9 日起任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止,张曦先生通过个人证券账户及其全资控股的厦门麟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麟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6,065,8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厦门麟真为其一致行动人;张曦先生与公司副总经理张昱女士为兄妹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副董事长
(1)吴一禹,男,生于 1960 年 2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 年 8 月,
毕业于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注册高级策划师。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福
建骏豪足球俱乐部、石家庄永昌骏豪足球俱乐部副董事长;2013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北京骏豪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易联众健康医
疗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2019 年 6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公司总经理;2021 年 7 月起任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止,吴一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0 股,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黄文灿,男,生于 1970 年 12 月,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毕业,无永久境外居
留权,高级工程师。1993 年至 1996 年,就职于航天航空部计算机和仿真技术研究所;
1996 年至 2000 年,任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