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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8

易联众: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1-057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6 月 17 日上午 09:30-10:30 时,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曦先生、吴一禹先生、黄文灿先生、李虹海先生、孔祥谱先生、邱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分别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表决。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蒋志翔先生、卢永华先生、林治洪先生、郭小东先生、王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以上 5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邱晓华先生、苏伟斌先生、陈菡女士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相应的独立董事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邱晓华先生、苏伟斌先生、陈菡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分别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1 年 7 月 5 日下午14:30 时在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18
号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张曦,男,生于 1968 年 11 月,中国国籍。1990 年 7 月,毕业于厦门
大学国际贸易系,获学士学位。2004 年至今,任骏杰置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05 年至今,任骏豪地产(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09 年至今,任香港骏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0 年至今,任侨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起
至今,任香港骏豪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8 月,担
任公司董事;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2018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张曦先生通过个人证券账户及其全资控股的厦门麟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麟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6,065,8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厦门麟真为其一致行动人;张曦先生与公司副总经理张昱女士为兄妹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黄文灿,男,生于 1970 年 12 月,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毕业,无永久
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1993 年至 1996 年,就职于航天航空部计算机和仿真技术研究所;1996 年至 2000 年,任厦门市巨龙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2000 年 7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09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2012 年 6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公司副总
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常务
副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黄文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22,2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吴一禹,男,生于 1960 年 2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
年 8 月,毕业于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注册高级策划师。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福建骏豪足球俱乐部、石家庄永昌骏豪足球俱乐部副董事长;2013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北京骏豪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10 月
至 2017 年 5 月任易联众健康医疗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 年 5 月
至 2017 年 11 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公司副总经
理;2018 年 6 月 20 日起至今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19 年 6 月 4
日起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吴一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0 股,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李虹海,男,生于 1966 年 12 月,中国国籍,中国香港永久居民。1989
年 7 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获学士学位、学历;1989
年 8 月至 1993 年 12 月,任广州邮电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门经理;1994
年 5 月至 1997 年 4 月,任香港中鹏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 年 5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广州海达信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999 年 10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
实达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客户总监;2006 年 1 月至 2012 年 8 月,
任公司医疗卫生信息化业务主管;2012 年 8 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
理;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18 年 6 月至今,
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公告日,李虹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孔祥谱: 男,生于 1975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6
年 7 月,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电子系,获学士学位。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3 月,
在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完成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学习,获软件工程硕士学位。1996
年至 2001 年,任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工程师;2001 年至 2003 年,任中国
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03 年至 2005 年,任杭州康林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5 年至 2011 年,任杭州英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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