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4 证券简称:国联水产 公告编号:2018-58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5日以专人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忠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3,5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健康海洋食品智造及质量安全管控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合近期国内资本市场、相关政策和监管环境发生的变化情况以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经过审慎考虑和研究,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减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取消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93,52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健康海洋食品智造及质量安全管控中心项目 78,518.20 73,52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98,518.20 93,52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如本公司已使用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运作,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该部分资金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发行人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73,52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健康海洋食品智造及质量安全管控中心项目 78,518.20 73,520.00
合计 78,518.20 73,52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如本公司已使用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运作,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该部分资金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披露网站的公告。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本次调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相关内容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取消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预案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相关内容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取消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相关内容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31号)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相关内容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