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2-034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历年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保持独立性;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3.业务规模
2020 年业务总收入: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41,725.72 万元
是否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79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志刚,2001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2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
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从 2022 年 10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颜利胜,2016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0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2018 年 8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08年 8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1)审计收费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 年 2022 年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130 130 0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
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该事务所在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该事务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此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年报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130 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年报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130 万元。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