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9-076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2018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收购基本情况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运环保”或“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现金收购北京润达环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环科”)和李明所持有的北京轩慧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慧国信”)100%股权的议案。
轩慧国信于2017年12月19日完成工商变更,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轩慧国信100%股权。
二、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约定
1、业绩补充期限: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业绩补偿期限为自标的股权交割日起3个会计年度,即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2、业绩承诺:
标的股权交割日后,润达环科和李明对轩慧国信在业绩补偿期内承诺的经营业绩如下:
2017年度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2019年度承诺净利润不低于3,125万元。
上述“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业绩补偿期内,超额业绩可以合并计算。
3、补偿责任及保证责任
业绩补偿期内,轩慧国信每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不低于约定的承诺实现的净利润数,否则,盛运环保有权要求润达环科和李明以现金方式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1)补偿的现金额=当年度承诺实现的净利润数—当年度轩慧国信实际实现
的净利润数;
(2)轩慧国信当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实现的净利润数时,应
于次年3月 31日之前,将现金补偿金额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3)润达环科和李明分别以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前其所持轩慧国信股权比例
向公司承担连带补偿义务。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轩慧国信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863.87万元,较原股东业绩承诺数2,500万元相差3,363.87万元。
2、以前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轩慧国信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2,156.11万元,较原股东业绩承诺数2,000万元多156.11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7.81%。
3、实际完成业绩与承诺业绩的差异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业绩承诺数 业绩实现数 差异数
2017年度轩慧国信扣除非经常性损 2,000 2,156.11 -156.11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18年度轩慧国信扣除非常性损益 2,500 -863.87 3,363.87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合计 4,500 1,292.24 3,207.76
四、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金额
根据上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计算,2018年度补偿义务人润达环科和李明应向公司补偿的金额合计为3,207.76万元,根据其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前所持轩慧国信股权比例润达环科70%、李明30%,润达环科和李明分别需向公司补
偿2,245.43万元和962.33万元。
五、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主要原因
2017年轩慧国信完成业绩承诺,实现净利润2,156.11万元;2018年,轩慧国信为继续扩大业务规模,引进一批销售和管理人员,但由于2018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紧张,业务开展难度剧增,导致营业收入较上年大幅减少75.34%,而同时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又较上年增加,双重压力下致使轩慧2018年出现亏损。六、致歉声明
受市场环境的实际经营的影响,轩慧国信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63.87万元,出现亏损。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在此特向广大投资者诚恳道歉。2019年,公司将继续坚持既定发展战略,加快公司资源整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控制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