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9-035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8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1)、2018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227),公司总工程师姜鸿安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5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42047%,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到期,现将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总工程师姜鸿安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持有的可售
无限售流通
股股数(股)
1 姜鸿安 总工程师 2,221,804 0.1684% 555,451
合计 2,221,804 0.1684% 555,451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届满,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姜鸿安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时间到期减持股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