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8-092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在指定媒体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5)。公司代董事长刘玉斌先生,公司总工程师姜鸿安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6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08%。其中刘玉斌先生拟减持其于2015年7月二级市场买入形成的股份75,000股,姜鸿安先生拟减持其于2013年9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形成(包括后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的股份595,000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序号 股东姓 持有的可售无限售 拟减持数量 拟减持股份占总股
名 流通股股数(股) (不超过) 本的比例(%)
1 姜鸿安 595,451 595,000 0.0451%
2 刘玉斌 75,000 75,000 0.0057%
合计 670,451 670,000 0.0508%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刘玉斌先生在减持期间未减持本公司股份,刘玉斌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0227%。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工程师姜鸿安先生在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减持数量(股)
2017-11-21 10.50 10,000
姜鸿安 集中竞价交易
2017-11-23 10.63 150,000
合计 160,000
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 减持后
姓名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姜鸿安 2,381,804 0.1804 2,221,804 0.168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董监高未违反《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
2、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时间到期减持股份情况的告知函》(刘玉斌)
2、《关于减持时间到期减持股份情况的告知函》(姜鸿安)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