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8-024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28日下午13: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2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2月27 日15:00 至 2018年2月 28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桐城市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开晓胜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2月13日发出,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81,466,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74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81,17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72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87,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1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87,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87,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18%。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同意181,3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4%;反对
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7207%;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27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纬文律师事务所朱金峰律师和高堂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大会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