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股份 公告编号:2012-068
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南澧州、山东乐陵市、冠县签署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合作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
意向性约定,框架协议书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的合
作方式和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2、合作意向书只是框架性规定,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4、本公告所述项目需要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公司,公司将根据涉及金额
大小,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该合同
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近日,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湖南澧州、山
东乐陵市、冠县签署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签署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
二、合同项目介绍
根据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通体方案要求和工作部署,以及湖南
澧州、山东乐陵市、临清市、冠县环境卫生发展总体规划,本公司在湖南澧州、
山东乐陵市、冠县注册项目公司,以 BOT(建设、运营、转让)方式投资建设湖
南澧州、山东乐陵市、临清市、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甲方(澧县人民政府、乐陵市住建局、临清市人民政府、冠县人民政府)
与乙方(本公司)在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新注册合资公
司负责以 BOT(建设、运营、转让)方式投资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相关事
宜,共同推进开发区垃圾处理项目的合作意向。
2、(1)澧州垃圾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 800 吨,配置 2
台 400 吨/日垃圾焚烧炉和 1 套 15 MW(或 2 套 7.5 MW)汽轮发电机组的生
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总投资估算 3.0 亿元人民币(暂定,具体数据以《项
目申请报告》批复为准)。项目建设期为 1.5 年(自项目申请报告核准之日起计)。
项目负责处理澧县、津市市、临澧县三个城市及项目周边的所有生活垃圾焚
烧、填埋垃圾翻烧、餐厨垃圾焚烧、污泥焚烧。
(2)乐陵垃圾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城乡生活垃圾 500 吨/日,配置 1
台 400 吨/日垃圾焚烧炉和 1 套 6 MW 汽轮发电机组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具
体数据以《项目申请报告》批复为准)。项目总投资估算 1.4 亿元人民币,项目
建设期为 18 个月。
项目负责处理主要处理乐陵市以及周边庆云县、和宁津县的城乡生活垃圾。
(3)冠县生活垃圾量 2015 年底可达到 400 吨/日。为满足这一要求,该项目设
计一条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的生产线和配置一台 0.6 万千瓦/小时的余热发电机组,
总投资 1.5 亿元左右;该项目工程预计正式建设期为 14 个月。
本公司应对冠县陈年吨垃圾进行无害化彻底处理,采用分选、堆肥、焚烧、
生化处理等先进的技术和方法,完全彻底的将县城北原有的垃圾处理干净,消除
隐患。
四、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1 由于上述项目尚未完成最终方案设计及签订正式合同,短期内不会对公司
的经营效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从长期看,本公司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在固
废领域积累更多的丰富经验,项目的成功建设也将为公司在固废领域开拓新局面
奠定坚实的基础,增加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依
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并公告。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涉及公司重大投资事项,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