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1
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9日上
午9: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开
晓胜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1人,代表有效表决92,194,000股,
占公司现有总股本255,272,170股的36.12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
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丰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的议案》;
同意92,19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山东济宁中科环保电
力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92,19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2,19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孙冲律师和徐新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大会议
案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盛运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