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9 证券简称:*ST 文化 公告编号:2022-252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化长城”)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开庭传票、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公司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相关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一)与孔浙扬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进展情况
基本情况:
公司 2022 年 6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130)载明:原告孔浙扬起诉被告一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请求判令被告一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共计人民币 1,436,506 元、被告二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案号:(2022)粤 01 民初 1877 号〕。
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主要内容是:本案于 2022 年 10月 26 日开庭。
(二)关于新增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案件的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法院新增的 23 个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
讼案件的《民事起诉状》《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前述案件[不含按撤回起诉处理的嘉兴卓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案]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开庭。涉及案号包括(2022)粤 01 民初 2099-2113 号、
(2022)粤 01 民初 2373 号、(2022)粤 01 民初 2374-2377 号、(2022)粤 01 民初
2429-2430 号,诉讼信息如下表所示:
序号 案号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2022)粤 01 王威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赔偿损失 69,090.91 元及承
1 民初 2099 号 份有限公司 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2)粤 01 周擎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赔偿损失 30,524.98 元及承
2 民初 2100 号 份有限公司 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2)粤 01 李仁青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赔偿损失 9,066.10 元及承
3 民初 2101 号 份有限公司 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2)粤 01 游文颖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赔偿损失 37,976.80 元及承
4 民初 2102 号 份有限公司 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2)粤 01 张勇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赔偿损失 26,204.21 元及承
5 民初 2103 号 份有限公司 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2)粤 01 樊艳萍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赔偿损失 73,054.62 元及承
6 民初 2104 号 份有限公司 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2)粤 01 梁英华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赔偿损失 121,440.35 元及
7 民初 2105 号 份有限公司 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2)粤 01 贺景梅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赔偿损失 11,316.59 元及承
8 民初 2106 号 份有限公司 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2)粤 01 肖鹏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赔偿损失 14,620.18 元及承
9 民初 2107 号 份有限公司 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2)粤 01 何璐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赔偿损失 40,063.97 元及承
10 民初 2108 号 份有限公司 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2)粤 01 余永洪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赔偿损失 7,238.45 元及承
11 民初 2109 号 份有限公司 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2)粤 01 宋红丹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赔偿损失 12,865.68 元及承
12 民初 2110 号 份有限公司 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2)粤 01 李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赔偿损失 12,565.08 元及承
13 民初 2111 号 份有限公司 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2)粤 01 杨立娟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赔偿损失 17,966.86 元及承
14 民初 2112 号 份有限公司 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2)粤 01 李传香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赔偿损失 21973.86 元及承
15 民初 2113 号 份有限公司 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2)粤 01 嘉兴卓智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赔偿损失 1,450,556.94 元
16 民初 2114 号 股权投资 份有限公司 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注: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2022)粤 01 安卓易(北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赔偿损失 1,450,556.94 元
17 民初 2373 号 京)科技有 份有限公司 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限公司
(2022)粤 01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赔偿损失 37,595.04 元,蔡
18 民初 2374 号 高璟 份有限公司、蔡廷祥 廷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2)粤 01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赔偿损失 2,685.36 元,蔡
19 民初 2375 号 贺焕军 份有限公司、蔡廷祥 廷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赔偿损失 448,378.47 元,
(2022)粤 01 付镝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蔡廷祥承担连带赔偿责
20 民初 2376 号 份有限公司、蔡廷祥 任,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
费用
(2022)粤 01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赔偿损失 16,658.25 元,蔡
21 民初 2377 号 郭龙飞 份有限公司、蔡廷祥 廷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2)粤 01 黎锦虹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赔偿损失 507,513.00 元及
22 民初 2429 号 份有限公司 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2)粤 01 江九香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赔偿损失 13,177.00 元及承
23 民初 2430 号 份有限公司 担本案诉讼费用
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 01 民初 2114
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是:嘉兴卓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嘉兴卓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在法院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 7 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法院依法裁定本案按原告嘉兴卓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撤回起诉处理。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前述相关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尚处于审理过程中,尚未开庭和作出判决,公司暂无法准确预计相关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详见后附表格。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四、备查文件
1、《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2、《民事裁定书》
3、系列案件起诉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
附: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本次延续此前披露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更新)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万元) 诉讼进展 诉讼审理结果 诉讼判决 判决情况及财产
(含第三人) 执行情况 保全措施等情况
翡翠教育及其 年
文化长城 原股东、核心 股权转让纠纷 160,716.63 2019 8 撤诉 不适用 -
管理团队 月1日立案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御景投资 文化长城 股权转让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