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9 证券简称:*ST文化 公告编号:2022-141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关于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翡翠原股东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安卓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嘉兴卓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三:新余卓趣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四:新余创思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五:天津钰美瑞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六:新余信公成长新兴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七:深圳普方达源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八:共青城纳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九:新余邦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十:北京虹佳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十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御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三人:鲁志宏
第三人:李振舟
第三人:陈盛东
第三人:张熙
基本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8),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粤 03 执保 155 号,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安卓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卓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卓趣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创思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信公成长新兴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普方达源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纳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邦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虹佳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御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下的财产,保全金额以人民币236659641.8 元为限。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
(2022)粤 03 执保 155 号, 本院根据生效的(2022)粤 03 执保 155 号民事裁定,
已办理了如下保全措施:
一、冻结被申请人安卓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证券简称: ST 文化,
11551063 股。冻结期限三年,冻结期限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至 2025 年 3 月 8 日
止。
二、冻结被申请人嘉兴卓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下证券简称: ST 文
化,11079104 股。冻结期限三年,冻结期限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至 2025 年 3
月 8 日止。
三、冻结被申请人新余创思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下证券简称: ST 文
化,2154209 股。冻结期限三年,冻结期限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至 2025 年 3
月 8 日止。
四、冻结被申请人新余卓趣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下证券简称: ST 文
化,4787175 股。冻结期限三年,冻结期限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至 2025 年 3 月
8 日止。
五、冻结被申请人深圳普方达源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名下证券简称: ST 文
化,3231392 股。冻结期限三年,冻结期限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至 2025 年 3
月 8 日止。
六、冻结被申请人共青城纳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下证券简称:
ST 文化,1938804 股。冻结期限三年,冻结期限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至 2025 年
3 月 8 日止。
七、冻结被申请人新余邦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下证券简称: ST 文化,
700086 股。冻结期限三年,冻结期限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至 2025 年 3 月 8 日
止。
八、冻结被申请人北京虹佳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下证券简称: ST 文化,
346256 股。冻结期限三年,冻结期限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至 2025 年 3 月 8 日
止。
九、冻结被申请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御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下证券 简
称: ST 文化,14186505 股。冻结期限三年,冻结期限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至 2025
年 3 月 8 日止。
进展情况: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粤 03 民初 7479 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嘉兴卓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邦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御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二、新增诉讼仲裁事项
关于嘉兴卓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毛伟平、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
原告:嘉兴卓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毛伟平
第三人: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其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 10000 元;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详见后附表格披露。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6 日
附: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万元) 诉讼进展 诉讼审理结果 诉讼判决 判决情况及财产保
(含第三人) 执行情况 全措施等情况
翡翠教育及其 2019 年 8
文化长城 原股东、核心 股权转让纠纷 160,716.63 月1日立案 撤诉 不适用
管理团队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御景投资 文化长城 股权转让纠纷 撤诉结案 不适用 不适用
合伙企业(有限 454.9
合伙)
公司接到深圳市福
田区人民法院《变
卖通知书》(2019)
粤 0304 执 20015
号,获悉深圳市福
田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
10 时至 2020 年 12
月 16 日 10 时止在
京东司法拍卖平台
上变卖位于:(1)
根据法院民事调 潮州市枫溪区蔡陇
解书显示涉案金 大道长城公司 A 幢
额合计 厂房(房产证号:
朱慧欣 文化长城 股权转让纠纷 1,117.15 调解结案 11,171,520.27元并 部分执行 2016038213)变卖
由公司承担担保 价为人民币
费、案件受理费和 3,110,912 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