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9 证券简称:文化长城 公告编号:2021-083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已披露部分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诉讼案件一:新余智趣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撤销之诉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化长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近期收到的关于公司的诉讼情况进行进展公告,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原告:新余智趣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深圳市东方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隽隆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本案为第三人撤销之诉;原告诉讼请求撤销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3日作出的(2020)粤0191民初12537号民事判决;
判决情况:一审已判决,驳回新余智趣起诉。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粤0191民初8613号,裁定驳回原告新余智趣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起诉。
进展情况:
原告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
1、撤销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191民初8613号《民事裁定书》;
2、指令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
3、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
(二)诉讼案件二:公司与立根小贷金融借款纠纷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原告: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广州长城世家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蔡廷祥;
案由:金融借款纠纷;
冻结情况:根据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2020)粤0391民初7019号,查封广州长城世家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45号901房、902房、903房、904房、905房、906房;广州长城世家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44****846账户。
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期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0391民初7019号,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广州长城世家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50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15000000元为基数,自 2019年10月27日起,按照年利率 24%的标准,扣除已支付利息81万元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被告广州长城世家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5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8542元;
3、被告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蔡廷祥对被告广州长城世家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原告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以被告广州长城世家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45号901-906号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 驳回原告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诉讼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确定,最终以公司年度报告审计结果认定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根据新的情况及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