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9 证券简称:长城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9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潮州市华沁瓷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长城集团”)与关联人陈
虞深、陈得光、陈钦龙、蔡廷和、吴淡珠(以下称“交易对方”或“关联方”)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后者共同出资设立的潮州市华沁瓷业有限公司(以
下称“华沁瓷业”或“标的公司”)100%股权。由于标的公司地上建筑物尚未取
得《房屋所有权证》,可能对公司后续使用该地上建筑物造成一定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本项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重要提示:1.本次投资拟收购潮州市华沁瓷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2.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14年6月3日在广东省潮州市与陈虞深、陈得光、陈钦龙、蔡廷
和、吴淡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8000万元收购后者共同出资
设立的潮州市华沁瓷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2、上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华沁瓷业100%股权。其中,陈虞深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舅舅,陈得光为实际控制人表兄,陈钦龙为实际控制人姐夫,蔡廷和为实
际控制人哥哥,吴淡珠为实际控制人配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4年6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蔡廷祥先生、吴淡珠女士等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2014年6月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
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
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陈虞深,男,身份证号为:440520194109******,住址为:广东省潮州市
枫溪区池湖村,陈虞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舅舅;
陈得光,男,身份证号为:440520196506******,住址为:广东省潮州市
枫溪区池湖村,陈得光为实际控制人之表兄;
陈钦龙,男,身份证号为:440520195109******,住址为:广东省潮州市
枫溪区西边村,陈钦龙为实际控制人之姐夫;
蔡廷和,男,身份证号为:440520196102******,住址为:广东省潮州市
枫溪区蔡陇村,蔡廷和为实际控制人之兄;
吴淡珠,女,身份证号为:440520197302******,住址为:广东省潮州市
湘桥区凤新街道,吴淡珠为实际控制人配偶。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概况。
标的公司是由上述关联方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18,004.9万元。
公司名称 潮州市华沁瓷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虞深
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亿捌仟零肆万玖仟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壹亿捌仟零肆万玖仟元
成立日期 2014年5月27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潮州市枫溪蔡陇村蔡尾片3号A幢厂房
生产、销售:各类陶瓷制品及陶瓷配套相关产品。(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本次关联交易收购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
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等。
由于历史原因,华沁瓷业地上建筑物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目前
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2、交易标的的简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科目 2014年5月31日
资产总额 180,049,000.00
负债总额 0
应收款项总额 0
净资产 180,049,000.00
营业收入 0
营业利润 0
净利润 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交易标的股权结构
a)此次股权收购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陈虞深 14,403.92 80%
陈得光 432.1176 2.4%
陈钦龙 432.1176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