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研发中心大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9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前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长信科技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公司2018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决定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决定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14,875,119.47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6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2,021,433.4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7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11,146,120.5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34%,主要系公司按规定将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因2017年度未达业绩承诺而导致的补偿股份对应的金额为237,548,355.97元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而将对应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所产生的减值262,209,378.56元计入经
常性损益所致,如果不考虑此因素的影响,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将达到648,694,476.47元,较上期增长27.26%。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的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本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计,2018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12,021,433.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33,958,479.99元,减去分配2017年度利润229,887,981.4元,按规定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7,065,717.79元后,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059,026,214.25元。
根据董事长高前文先生的提议,以公司最新总股本2,298,879,8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元现金股利(含税),本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298,854,375.8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管理层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
2019年度绩效考核分配方案由董事长高前文先生提出,经公司薪酬委员会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决定继续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根据工作量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持续督导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该议案决定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办理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抵押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贸易融资,上述短期资金使用范围必须是公司主营业务所需要的营运资金,不得进行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本授权期限为一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该议案决定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解决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增加问题,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助于解决其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重庆永信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75%)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7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拟为参股公司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6.52%)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由宏景电子董事长兼股东蔡斯瀛及其一致行动人付坤华、胡龙、郭旭将其持有的宏景电子23.7867%股权质押给公司,以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拟为参股公司芜湖映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由芜湖映日董事长兼股东罗永春将其持有的芜湖映日股份32.90%股权质押给公司,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以银行签订的相关授信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该议案决定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长信科技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的审核报告,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该议案决定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决定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陈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现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陈奇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在公司补选出新任非独立董事前,陈奇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其辞职申请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后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946,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陈奇先生将承诺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
为保障董事会持续高效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许沭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与第五届董事会任职期限一致,并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简历见附件。
14、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宣天鹏先生和万尚庆先生的辞职报告,宣天鹏先生和万尚庆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宣天鹏先生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万尚庆先生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宣天鹏先生和万尚庆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了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丁立健先生和周波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并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简历见附件。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