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三年六月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预案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工作尚未完成,本公
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审批机关对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并募集配
套资金等相关事项作出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并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
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1
交易对方声明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深圳市德普特光电显示技
术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提供的所有相关信息,承诺如下:
一、德普特光电已向长信科技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
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德普特光电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
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所提供信息、文件及出具的说
明或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德普特光电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长信科技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
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违反上述保证,德普特光电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预案的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盈利预测等相关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再
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并编制和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报告书,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
产评估结果以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将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二、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长信科技向德普特光电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赣州德普特100%股权。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长信科技通过询价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募集资金总
额13,366万元。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长信科技A股股票
交易均价的90%,即14.88元/股,按照本次发行底价计算,发行股份数约为898.25
万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发行价格及确定发行价格的原则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交易标的预估值及定价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赣州德普特100%股权,标的公司截至2013年3月
31日的预估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企业 股东权益预估价值 拟注入上市公司的 标的资产预估价值
3
股权比例
赣州德普特 40,100.00 100.00% 40,100.00
本次拟购买资产的作价将参考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
评估结果,由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目前,相关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本预案披露的预估值与最终经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最终资产评估结果将在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交易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宜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6月13日,以下简称“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6.53元/股(2013年5月16日,
公司每10股派1.5元转增5股行权,以上价格为考虑行权后的交易均价)。根据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发行股份的
数量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除以前述发行价(即16.53元/股)确定。
本次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长信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14.88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询价
结果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