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6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暨减持至 5%以下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芝药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8),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区集团”)因经营需要,计划在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康芝药业股份合计不超过 9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近日,公司收到高新区集团《减持股份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得
知:2022 年 7 月 14 日,高新区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100 股;截止 2022 年 7 月 15 日,高新区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4,52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044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了 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4.0%,高新区集团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22,52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447%。本次权益变动后,高新区集团合计持有公司 4.99998%股份,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 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2.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7 月 14 日,高新区集团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
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2,52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447%,相
关明细如下: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称 (元/股) (股) (%)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月 30 日 8.93 9,000,000 2.0000
广州高 集中竞价交易 2022年2月22日 9.12 4,000,000 0.88889
新区投 集中竞价交易 2022年2月23日 10.35 470,000 0.10444
资集团
有限公 大宗交易 2022 年 4 月 8 日 8.78 9,000,000 2.00000
司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7 月 14 日 6.97 50,100 0.01113
合 计 22,520,100 5.00446
注: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有不符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
本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550,000 5.01111 22,499,900 4.99998
广州高新
区投资集 其中:无限售条 22,550,000 5.01111 22,499,900 4.99998
团有限公 件股份
司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二、 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1)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7 月4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获得
康芝药业股份 4500 万股,为有利于目标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高新区集团保证在
股份过户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次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康芝药业
10%股份。
(2)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高新区集团计划在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期间)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康芝药业股份合计不超过 9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在
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3)截至本公告日,高新区集团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
存在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计划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根据减持计划执行。公司股东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高新区集团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高新区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
股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1.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