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1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5),因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鑫 202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当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实际控制人洪江游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未来6 个月内(法定禁止期间除外)通过大宗交易、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其通过该信托计划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93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7%)。
近日,公司收到洪江游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及《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及实施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鑫 202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洪江游先生的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洪江游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经届满,其在减持计
划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未来股份减持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
洪江游先生,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86,99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1%),通过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鑫 202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32,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87%),通过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1,464,59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4.77%),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3,084,09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7.3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份比例
1 洪江游(直接持有数量) 7,686,997 1.71%
2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鑫2026号集合资 3,932,500 0.87%
金信托计划(洪江游间接持有数量)
3 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111,464,595 24.77%
(洪江游间接持有数量)
合计 123,084,092 27.35%
备注:
1.2017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洪江游先生通过委托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鑫 202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93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
2.洪江游先生持有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84%的股份,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2,695,947 股份,因此洪江游先生通过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1,464,595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来源
股东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
2.减持数量及方式
序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份比
(股) 例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二
1 聚鑫 2026 号集合资金信 级市场集中竞 不超过 不超过 0.87%
托计划 价 3,932,500
(洪江游间接持有股份)
3.减持原因
因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鑫 202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继续申请延期后
存续期限将届满。
4.减持时间
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未来 6 个月内(法定禁止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6.承诺履行情况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鑫 202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承诺在其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鑫 202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严格
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8 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最近一年内,洪江游先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处分,公司股票也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洪江游先生通过个人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86,99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1%),通过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1,464,59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77%),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9,151,59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6.48%),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洪江游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及《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