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18-110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规则,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芝药业”)完成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18年7月29日至2018年8月8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8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康芝JLC1
2、期权代码:036316
3、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18年9月10日
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7.10元/份
6、本激励计划向7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949.80万份,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 占草案公布时
量(万股) 权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洪丽萍 副董事长、副总裁 98.7 10.39% 0.22%
洪志慧 董事 48 5.05% 0.11%
朱学庆 执行总裁 20 2.11% 0.04%
林德新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86.11 9.07% 0.19%
郑建凯 财务总监 80 8.42% 0.18%
李幽泉 副总裁 76.31 8.03% 0.17%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40.68 56.93% 1.20%
(67人)
合计(73人) 949.80 100.00% 2.11%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
公司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除激励对象贾玉江及李家辉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各1,000份、合计2,000份,本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7、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8、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9、行权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各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7年为基数,2018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或以2017年
第一个行权期
为基数,2018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以2017年为基数,2019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0%;或以2017
第二个行权期
年为基数,2019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以2017年为基数,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或以2017
第三个行权期
年为基数,2020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
注:“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依据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比例进行行权。激励对象的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关于本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差异说明
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75名激励对象中的贾玉江及李家辉因个人原因放弃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5名调为73名。
2、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因激励对象贾玉江及李家辉放弃获授全部股票期权各1000份、合计2000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50万份调为949.80万份。
除激励对象贾玉江及李家辉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各1,000份、合计2,000份,本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共73人,授予股票期权共949.80万份。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