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 公司系由深圳市银之杰科技有限公司
1 公司系由深圳市银之杰科技有限公司
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 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业执照号码为:440301102955880。
91440300708458455M。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经营范围是: 经营范围是:
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外围设备、金融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计算
专用设备、金融机具的技术开发、生产、 机外围设备、金融专用设备、金融机具
销售、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开发、技 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
术服务;信息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及技 网络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
术转让;防盗保险设备、防盗保管设备、 研发、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防盗保险
2 现金尾箱、智能金库等安全设备的开 设备、防盗保管设备、现金尾箱、智能
发、生产、销售、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 金库等安全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
自动存取款设备、商用密码产品的技术 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自动存取款设
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 备、商用密码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
相关软件和算法的技术开发、销售和技 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相关软件和算
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 法的技术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安全
工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兴办 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服
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 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兴办实业(具体
(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 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
进出口业务。 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3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 计划;
……
第四十八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第四十八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
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 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
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4 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
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 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
相关股东的同意。 相关股东的同意。
…… ……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和深圳证 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5 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的持
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至股东大会结束 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当日期间,召集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得低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
于 10%。 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深圳证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
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
明材料。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内容: 内容:
……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系统或其他方 决程序。
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 ……
6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
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 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上午 9:15,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日上午 9:15,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 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
……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通过: 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7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
…… 和清算;
……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
8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披露。 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主体可以作为征 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 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
务机构,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 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 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等股东权利,但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 总数。
偿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
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 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
合。 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
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删除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
9 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
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提供便利。
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 第八十六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
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 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
10 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 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