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2-026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
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杨文川、李小荣、吴灵犀、刘登清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679.89 万元,同比上升 47.37%;营业利
润-51,427.33 万元,同比下降 5.10%;利润总额-51,734.94 万元,同比下降 3.60%;净利润 -51,825.44 万元,同比下降 0.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337.24万元,同比下降0.09%。公司总资产256,486.13万元,同比下降0.14%。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1,598,879.39元,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3,372,364.7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01,773,485.4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014,601.76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1,773,485.40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2021年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银行、民生银行、建设银行、浙商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杭州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至 2023年12月31日。该等授信额度及项下的贷款可由公司及合并报表内的子公司使用。以上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授信情况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
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决议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提高
办理授信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所有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后续办理贷款的相关法律文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侠义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预计 2022 年
与关联方侠义风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侠义风华”)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1,378 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梦幻(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预计 2022 年与侠义风华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3,830 万元。关联董事王冰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50,177.35 万元,实收股本为 61,151.08 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近两年国内国际疫情反复,公司部分业务项目实施周期明显延长,新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工作无法按照预期开展,导致销售收入下滑严重,同时为了保持未来产品的竞争力,公司对在研新产品及目前的产品需要持续的投入,固定运维成本(人工、房租、折旧、摊销)没有缩减;受国内经济形势和疫情的影响,公司投资的部分子公司的经营情况也不同程度的受到了影响,由于盈利达不到预期,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公司针对市场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集中优势资源继续开拓确定性强的项目,对一些在投的拓展项目及时做了止损,公司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亏损。
公司将积极应对行业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根据行业形势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布局,寻求更多产业模式,采用多样化营销手段与销售模式,通过不断丰富运营内容,搭建稳定的团队及制定完善的激励机制等措施,努力达成市场拓展目标,以期获得预期的商业回报。公司将根据市场反馈,适时调整对于项目的投入,控制整个项目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加大对项目的关注及过程监测,强化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与控制,最大程度降低项目的投资、实施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 2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
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