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2-079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借款事项概述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生产 经营和项目建设,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天蓝”)的提供借款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款利率不低于 7%,起息日为借款实际发放日。公司拟以自 有资金向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成阳光”)的提供借款总
额不超过 4,5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款利率不低于 7%,起息日为
借款实际发放日。青海天蓝、易成阳光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借款,未提供 同比例连带责任担保。
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方基本情况
(一)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1236791535395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住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雨润镇汉庄村
经营范围:黑色碳化硅、绿色碳化硅、磨料、磨具、硅微粉加工、焦炭、电解铜销售;锂离子电池负极软碳、硬碳、硅、硅碳、石墨、碳素制品及非金属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不动产租赁;技术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信情况:青海天蓝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7,380 67.09
刘建伟 3,620 32.91
合计 11,000 1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7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25,024,416.66 118,081,270.39
负债总额 319,962,810.34 134,036,726.59
所有者权益 5,061,606.32 -15,955,456.20
项目 2022 年 1-7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01,346,116.91 2,026,021.31
营业利润 21,322,988.96 -20,432,520.19
净利润 21,017,062.52 -19,432,328.86
注: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 7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4MA9FWN3P8B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登跃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21 日
公司住所:新乡市凤泉区产业集聚区标南路 10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资信情况:易成阳光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100 51
新乡市阳光电源制造有限公司 3,000 30
新乡市凤泉区凤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1,000 10
新乡市智联电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900 9
合计 10,000 1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7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28,687,222.34 315,248,655.86
负债总额 434,004,495.09 226,353,398.67
所有者权益 94,682,727.25 88,895,257.19
项目 2022 年 1-7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07,877,988.49 524,926.77
营业利润 5,506,110.21 -2,112,344.90
净利润 5,787,470.06 -2,104,742.81
注: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 7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对象: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 67.09%的控股子公司。
借款方式及金额:以自有资金向青海天蓝提供借款不超过 30,000 万元。
借款用途: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
借款期限:1 年(以公司银行账户实际借出款项之日起计算)。
借款利率:不低于 7%。
(二)借款对象: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
借款方式及金额:以自有资金向易成阳光提供借款不超过 4,500 万元。
借款用途: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
借款期限:1 年(以公司银行账户实际借出款项之日起计算)。
借款利率:不低于 7%。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青海天蓝、易成阳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提供借款主要用于公司负极材料、锂离子电池业务的拓展,能够促进公司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海天蓝、易成阳光提供借款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公司将在提供借款的同时,加强对青海天蓝、易成阳光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上述借款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青海天蓝、易成阳光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借款,未提供同比例连带责任担保。因借款对象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决策、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控制权,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青海天蓝、易成阳光提供借款,是为了满足其项目建设需要,能够促进公司负极材料板块、锂离子电池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利于支持其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青海天蓝、易成阳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已经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本次提供借款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青海天蓝、易成阳光提供借款,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借款主要是为支持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本次提供借款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青海天蓝、易成阳光提供借款有助于加快其项目建设,扩大经营规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可控。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资金使用费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
八、累计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有借款外,未有对外提供借款,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的借款逾期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