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2-059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股东万建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披
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公司常务副总裁万建民先生持有易成新能股份 3,549,58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6%),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887,396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8月5日,公司收到常务副总裁万建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2年8月5日,万建民先生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仍持有易成新能股份3,549,5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万建民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
2、万建民先生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并严格遵守其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3、万建民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常务副总裁万建民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