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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新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8

易成新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0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7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2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微信等方式送达
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安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收购河南平煤国能锂电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

  河南平煤国能锂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锂电”)股东北京国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能”)是致力于锂电池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新能源高新技术企业,双方合作的初衷是与北京国能形成优势互补,在技术、管理、经营等方面更好的促进平煤锂电的发展。从 2018 年下半年开始,北京国能经营遇到了一些困难,对平煤锂电的生产和技术产生了一些影响,同时因为市场等因素,致使平煤锂电未能达到预期的经营目标,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经交
易双方同意,公司决定取消收购平煤锂电 70%股权事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规定,公司未合并平煤锂电的财务报表,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也无须承担相应费用,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任何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本次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取消收购河南平煤国能锂电有限公司 70%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因该议案涉及到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关联交易,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任职的公司董事万善福、王安乐、王少峰需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适度利用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全资孙公司扎鲁特旗通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能光伏”)拟以 20MW 光伏项目设备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租赁”)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11,000 万元,期限 10 年,全资孙公司疏勒县利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能光伏”)拟以 20MW 光伏项目设备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国银租赁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7,000 万元,期限 10 年,通能光伏、利能光伏拟与国银租赁就租赁物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通能光伏、利能光伏按照约定向国银租赁分期支付租金。现公司同意为其上述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 10 年,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其上述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 10 年,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通能光伏、利能光伏以其合法享有的电费应收账款,即租赁物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及通能光伏、利能光伏股东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通能光伏、利能光伏 100%股权质押给国银租赁,为本次融资租赁提供质押担保;通能光伏、利能光伏分别将其持有的电站资产抵押给国银租赁,为本次
融资租赁提供抵押担保;通能光伏、利能光伏相互交叉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本次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全资孙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裁周志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志民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兼总裁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周志民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产生影响,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董事会推荐,并报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曹德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曹德彧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本次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兼总裁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总裁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原独立董事李新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现提请补选梁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补选后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1    战略委员会        王安乐    王安乐、万善福、王文静、梁正

    2    提名委员会        王安乐    王安乐、王文静、梁正

    3    审计委员会        张亚兵    张亚兵、王少峰、梁正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梁正      梁正、张亚兵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裁周志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志民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兼总裁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周志民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产生影响,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长提名,并报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曹德彧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曹德彧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本次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兼总裁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总裁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
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七日

附件:

                  曹德彧先生简历

  曹德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 年 9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平顶山焦化厂质量管理
处中心化验室技术员;1996 年 10 月至 1999 年 3 月,历任平顶山市鹰泰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厂长助理、副厂长;1999 年 3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平顶山焦化厂多种
经营办公室副主任;1999 年 8 月至 2007 年 2 月,历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
化有限公司多种经营办公室主任、劳资处处长;2007 年 2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
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宏兴业化工有限公司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平
顶山煤业集团天宏焦化劳动服务公司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中国
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5 月至 2016 年 6 月,历任河
南平煤神马朝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代理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
总支书记;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京宝焦化有
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
顶山京宝焦化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19 年 3 月至 2020 年 3 月,
任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化工事业部部长;2021 年 2 月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截止本公告日,曹德彧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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