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2-043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5月13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以6.10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30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6月12日至2021年6月21日,公司已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6月22日,
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四)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六)2021年6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2021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施并完成了对123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八)2022年3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原激励对象中1人非因工身故,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000股,回购价格为6.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九)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的相关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授予条件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项中的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5月13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10元/股。
四、本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5月13日。
(二)授予价格:6.1元/股。
(三)授予数量:300万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五)授予人数:67人。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 占公司总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号 (万股) 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CHANG YEOW 新加坡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 14 0.37% 0.02%
KHAIALAN
2 LI JUHUI 新加坡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4 0.37% 0.02%
KERK TECK HUAT 新加坡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 12 0.32% 0.02%
LINUS
4 LIU TIEPING 新加坡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 0.08% 0.00%
KOLAPALLI RAVI 印度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 3 0.08% 0.01%
KUMAR
6 LE VAN LOI 越南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 0.08% 0.01%
CHAPPIDI 印度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 1 0.03% 0.00%
SUDHAKAR
HEGDE SUBODH 印度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 2 0.08% 0.00%
BHASKAR
SASTRY SUBHASH 印度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 1.2 0.03% 0.00%
KASHINATH
10 MOO WENG FEI 新加坡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 0.08% 0.00%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管理、业务、技术人员 245.8 6.46% 0.41%
(共计 57 人)
合计 300 7.89% 0.50%
注 1:以上激励对象中包含新加坡、越南和印度国籍的员工,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Nations Innovation Technologies
Pte, Ltd 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属于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骨干。因此,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将上述人员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注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全部解
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七)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之外,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可解除限售但未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八)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同时满足以下考核目标: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7.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