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1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2号核准,公司委托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2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7.5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38,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14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30,860万元,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于2010年4月26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等其他发行费用835.41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0,024.59万元,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已由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0]第1026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第七条要求“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第九条要求“涉及第四个问题、第六个问题和第七个问题的,应当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已根据财会[2010]2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账务调整,调增资本公积377.38万元,调增管理费用377.38万元。公司已于2011年2月23日由流动
资金中拨出377.38万补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265,006.88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7,554.60 万元;2021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353.53 万元;2021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87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67,360.41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7,569.47 万元。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 611.0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用于公司非募投项目研发平台的运行,具体节余资金的使用情况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3.节余资金使用情况”部分。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9年7月17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三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根据相关规定,2012年4月2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4月2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10月8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国民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投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硅谷支行共同了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1月22日,公司与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国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科技”)、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约定公司、国民投资、国民科技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规范对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已结项的3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于2020年完成销户;另外4个存放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1年完成销户。具体销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销户日期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44201518300052510731 2020/1/19
华侨城支行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79210155200000276 2020/1/17
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20014170006024 2020/1/19
深圳高新区支行
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1820014170008581 2021/12/08
高新区支行
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 337110100100327816 2021/12/21
支行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态园支 755927177110202 2021/12/14
行
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 745869981022 2021/07/27
支行
注:1、由于招商银行南硅谷支行办公地址搬迁,支行名称更名为招商银行生态园支行;
2、宁波银行深圳财富港支行(国民投资)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天安支行(国民投资)为现金管理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已分别于2021年7月29日、2021年12月21日完成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募集资金本期使用情况说明
(1)设立国民投资进行产业投资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5 亿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国民投资,作为公司的投资控股平台进行产业布局。经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减少对国民投资产业布局的投入金额 29,594.36 万元,相应国民投资减资 29,594.36 万元。报告期内,国民投资支付斯诺实业股权收购款 1,785.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国民投资累计支付斯诺实业股权收购款及增资华夏芯投
资款合计 25,182.70 万元。
(2)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国民技术研发和办公大楼建设
经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 46,000 万元投资国民技术研发和办公大楼建设项目,报告期内,
支付项目质保金等尾款 568.53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支付 45,909.10
万元。
3、节余资金使用情况
(1)经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信计算研究项目”已建设完毕,同意公司将其专用账户的实际剩余募集资金约 256.15 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公司非募投项目研发平台的运行。
(2)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其节余未指定用途募集资金 354.88 万元(含利息收入),报告期内均用于公司非募投项目研发平台的运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品质,以满足市场对产品的更高要求,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件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0,401.97 本年度投
入募集资 2,353.5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1,243.09 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 267,360.4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3.56% 金总额
截 至 期 末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已变更项 募集前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