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077 深市 国民技术


首页 公告 国民技术: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国民技术: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1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18-039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 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集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15:00至2018年5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粤兴三道9号华中科技大学

产学研基地A座2层210会议室。

    3.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孙迎彤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为38,869,388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6.8992%。

    2. 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为33,222,30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5.8968%。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为5,647,088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1.0023%。

    4.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十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869,3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804,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869,3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804,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8,869,3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804,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869,3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804,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8,869,3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804,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869,3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804,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869,3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804,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8.01选举孙迎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848,2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83,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65%。

    8.02选举朱永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848,2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83,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65%。

    8.03选举俞鹂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848,2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83,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65%。

    8.04选举黄学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848,2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83,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65%。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9.01选举孟亚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848,2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83,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65%。

    9.02选举肖幼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848,2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83,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65%。

    9.03选举刘震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848,2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83,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65%。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0.01选举王渝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8,848,2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83,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65%。

    10.02选举黄巧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3,48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5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2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5.957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